组织架构、部门职责

中心内设机构7个,各内设机构应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方针、政策,依法依规切实履行有关职责。

(一)办公室

负责统筹党务、行政、人事、后勤等工作;协调和督办中心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计划财务部

负责统筹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、内部控制、部门预算及合同管理等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三)装备建设部

负责全市教育装备统筹规划、指导各区及局属学校教育装备建设、管理、应用、评价;组织相关科研和业务活动;负责统筹中心信息化(含网络、信息化运维和建设项目、软件正版化等)工作的计划、实施和考核等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四)后勤产业部

负责指导各区和局属学校后勤服务规范化管理;规范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技术审核工作;落实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工作;指导学校做好供餐管理和饮用水质量安全;协助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监督;开展教育后勤管理研究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五)前期工作部

负责中心组织实施的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策划、项目立项、设计全过程管理、技术论证及相关报审、报批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六)工程部

负责中心组织实施的基建项目实施阶段的征地拆迁、管线迁改协调工作,施工现场安全、质量及进度控制工作,竣工验收、移交、保修及工程结算管理工作,工程档案整理、归档及移交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七)招标采购部

负责中心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